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范文三篇

发布时间:2022-09-20 来源:师德师风建设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资源 > 师德师风建设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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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对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所以,夸美纽斯说:“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师德则是其中最为耀眼的光辉。要使师德能发挥的作用,我们就必须做到依法执教,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暑假时,网络上出现了不少令人叹惜的新闻,其中就有与教师职业道德有关的,有个别教师因一己私欲而为所欲为,不仅是抹黑教师行业,更是给教师的教育行为实施增加了拦路虎——家长、学生对教师的不信任将使得教育的育人功能难以被接受。恰逢此时,学校为了增强我们的师德观念,把与师德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给我们,让我们认真学习。我把所有文件阅读后,深深地觉得,不管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多难的问题,作为教师,首要做到依法执教,才能正常地开展其他工作,才能成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首先,我们的学生年龄都偏小,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为学生找借口,可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自我意识成长的关键期,他们貌似独立其实对很多事都是一知半解,对是非判断更是模模糊糊。所以,教师本身要熟悉我国的法律知识,尤其是与教育相关的,与未成年相关的,我们不能信口开河,不懂装懂,起码要让学生明白法律的常识,明确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这点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我记得读小学时,升旗仪式是非常严肃的仪式,国旗每天都会在校园上空飘扬,而学校也管理很严格,要求我们在上学或放学时遇到升旗,一定要肃立。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因为违反规定被罚过,我只记得,每天早上上学时遇到升旗时,所有在场的同学、老师都会自觉肃立,小声唱着国歌,看着国旗冉冉升起。可是,当我成为老师后,我看到的现象是,学生对国旗的不尊重,对国歌的不尊重,不管国旗是何时升起,不管国歌已经响起,都会有学生做着自己的事,仿佛一切与他无关,甚至有些学生以篡改国歌的歌词为游戏,只为了取得别人的欢笑。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严肃地教育学生,可是,除了爱国两字,教育起来实属软弱无力。幸好,2019年,国歌法、国旗法通过并实施,此时,教育学生就有理可依,也可以明确告知学生,如果不尊重国旗国歌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还要爱护作为国旗一角的红领巾。于是,依法执教下,仅仅是三年级的学生而已,已经能管理好自己,参加升旗仪式时严肃认真,爱护红领巾的现象也明显好转,很多学生都不再用红领巾来玩游戏。有次我在课室时还听到一个学生在教育另一个学生:“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象征,不能随便乱放的。”我在惊讶之余也感到欣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是毫无保留的,大是大非的观念也是正确的。

  其次,教书育人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实施素质教育也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是教师的本职。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目的。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是教师应有的公平。而所有的这些要求都是有法可依的,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一两个非常调皮,非常难教育的学生,此时,总会有人提出“体罚”的说法,网络上还出现了合理体罚的相关新闻。针对这一现象,番禺教育局出了一份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在通知里,明确说明,体罚、变相体罚,“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教育方式是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是妨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

  是的,学生不懂事,不懂法,难道我们作为成年人,要和他们一样吗?作为教师,面对学生不学习、不完成作业、不尊重他人、过于调皮等等的行为,有时真的是非常气愤的,然而,体罚后学生一定会变好吗?曾有不少家长和我说:“老师,你太不凶了,都不罚他们,他们不怕你的。”每当此时,我都会想:为什么学生怕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为什么老师就一定要凶?为什么老师一定要罚学生,做坏人?不是说亲其师,信其道吗?怕老师还会亲其师吗?还会信其道吗?如果我真的打骂学生,体罚学生,我都违反教师法,违反教师道德了,还能是老师吗?深思熟虑后,我还是坚持做我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做一个守法的教师,即使学生很过分,我生气后还是要心平气和地去教育他,不管学生是否能记得,是否有很大的改变,我也只能尽职,我不愿意在他们的成长中留下任何一点与我有关的阴影。

  最后,通知上还提出,作为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既要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这也是我最坚持的。不管熊学生还是乖学生,他们都只是十来岁的孩子,正面引导他们总比留下可以以暴制暴的教育要好吧?

  我遇到过很多熊学生,从教初中到教小学,有些学生的名字到现在我都无法忘记,而这些宝贵的教育经历也在不断地提醒我,作为教师,心平气和有多重要,依法执教有多重要。学生正因为不懂不会才成为学生,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是不应该与他们同一水平去做些不理智的事情,而是应该引导学生去理解自己的职责,去学会承担自己行为的结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综上所述,我认为,教师的师德很重要,教师的正能量很重要,而最重要的是教师要依法执教,在教育过程中还要有颗好学之心,不管是学习新的法律知识还是学习新的科技知识,做学生的好榜样,这样,应该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引导自己所喜爱的学生健康而快乐的成长吧!

【篇2】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马国君曾是河北省井陉矿务局第一小学学生,尽管学习起来有点吃力,但一至三年级,他一直快乐活泼。从四年级开始,马国君变了,他的父母发现,他回家后常躲在屋里哭泣,问他为什么,他却始终不肯说出原因。

  1998 年 3 月 23 日下午的第三节班会课上,因为没有按要求带校服, 班主任焦燕

  君让马国君站到讲台前,摘掉眼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马国君被连打几个耳光,打完后,马国君流着泪一直站到放学。

  马国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就此事开展了调查,当着家长的面,询问马国君被打的经过。

  “四五年级被打过四十次,六年级上学期被打过十七八次” ,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 ,上四年级时,焦老师把马国君叫到办公室,打他的脸,把眼镜打掉,镜框裂了。

  “还有一次,我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完我后,让我回家补作业,我跑到焦化厂地下室补完作业。”

  1998 年 6 月 26 日,校方对焦xx的行为作出处理,让其退出教师岗位, 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 并赔偿四年级时打坏的学生眼镜, 取消参评先进资格, 扣发相应奖金,通报全校教职工引以为戒。马国君并没有因此走出被焦老师体罚的阴影,班上同学开

  始疏远他,精神处于恐慌之中, 常常独自发呆,害怕见人,夜间睡眠差, 经常做恶梦,幻觉性地把“老师”看成“怪兽” ,形成恐惧、自卑、厌学等异常心理。

  袈 小学毕业会考后不久,马国君被父母带到医院检查,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

  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 河北省精神病院会诊是延迟性心因反应,属精神病。这一年,马国君被井陉矿中学录取,据马国君的父母说,因为病情一直没有上学,他们曾经多

  次劝说孩子环境变了,老师变了,但他认为所有的老师都打人。 1999 年 10 月 13 日,

  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受井陉矿区法院委托,对马国君病情做

  出司法鉴定,鉴定为延迟性心因反应,与被打体罚有关。

【篇3】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某省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某学生家长6次微信转账共计2200元。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那某某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学校教学负责人被批评教育。

  案例二: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某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案例三: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

  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案例四:某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刘某开办某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案例五:某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

  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六:某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七:某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案例八:某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

  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九:某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15年以来,胡某某多次抄袭他人作品用于自己出版书籍、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主编教材等,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撤销胡某某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所获荣誉称号。

  案例十:某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案例十一:某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案例十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2020年1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集体约谈;对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校长、法人代表职务;对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小学部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副校长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

  二、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十三: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1月,陈某某在幼儿园午休期间责令4名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解聘处理,同时给予该幼儿园园长问责处分,并对该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十四: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2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许某某、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许某某、潘某某以及该幼儿园执行园长予以解聘处理;将许某某(无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依法撤销潘某某的教师资格,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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