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锦集十篇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章程规章制度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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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锦集十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篇2】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1、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三天不到校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查明原因后报学校处理,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教导处据此登记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需转学者,需先告诉班主任教师,然后持有关证明,经校长审查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将《小学生学籍卡》交转入学校。

4、转入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转学条件和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转入学生教导处登记注册,到总务处交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主任安排到班内就读,否则不予接纳。

5、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子女,华侨、烈士子女等,随迁转学时,遵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妥善安排。

6、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持区人民医院(或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教导处核准,准予休学。

7、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区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请假超过一周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9、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查品德、学业、体质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10、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学籍管理条理》执行。

【篇3】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一、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1、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1、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一、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一、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供电管理;

b)供水管理;

c)消防治安管理;

d)卫生管理;

e)绿化管理;

f)公共设施管理;

g)维修服务;

h)服务态度。

二、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篇4】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1.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订本制度。

1.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3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1奖励方法:

2.1.1口头表扬;

2.1.2会议表彰;

2.1.3加分和现金奖励;

2.1.4通报表扬;

2.1.5晋升提级。

2.2奖励内容:(一分等同人民币三元)

2.2.1员工在当月的综合表现按照公司下发的《员工评优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2.2.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的,予以建议奖,奖励5-33分;

2.2.3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举报或揭发不良行为,防止或挽救各种事故发生,从而保证酒吧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有特殊功绩者奖励5-200分;

2.2.4有效地防止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理级以下)按价值不同予以加分奖励

2.2.4.1拾到现金100至200元内奖励1分;200至400元内奖励2分;400至600元内奖励3分;

2.2.4.2拾到现金600至800元内奖励5分;800至1000元内奖励6分;

2.2.4.3拾到现金1000至3000元内奖励7至13分(每三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4拾到现金3000至10000元内奖励15-28分,并进行店内通报表彰;(每五百元为一级加1分);

2.2.4.5拾到现金价值1万元以上者报总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2.2.4.6拾到客人贵重物品的价值由店负责人判定,并根据现金数的加分方法进行加分奖励。

2.2.5收到顾客小费每一百元加一分;

2.2.6拾到手提电脑每台加15分,拾到客人手机和数码相机壹部加8分,拾到小灵通壹部加5分,拾到mp3、mp4的每部加2分;

2.2.7带领下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晋升提级;

2.2.8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形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加1-33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1处罚方法

3.1.1口头警告;

3.1.2通报批评;

3.1.3扣分罚款;

3.1.4辞退开除。

3.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扣分分业务和纪律两大类:

3.2.1业务类:

1、工作区域卫生不合格、不规范及摆台不按要求者每项扣1分;

2、工作疏忽、马虎、业务不娴熟而导致开单错误或上错物品的,每项扣1分,造成损失的并照物品销售价赔偿,特殊情况报经理处理;收银盖章后改单服务员与收银员每次各扣1分;每天作废的单据每5份扣1分;

3、员工下班时必须上交当天的单据,违者扣1分/份,丢失单据每份扣1分、每本扣50元;

4、存酒卡每月领班出错每5张扣1分,领班未亲自送给客人的每次扣1分;

5、每周一交员工心得本,迟交扣1分,每晚交一天加扣1分,当天休息的自动延后。妥善保管员工心得本,弄丢者除每本扣3分外需买新的心得本给员工,c级经理以下人员不允许批阅员工心得,违者每次扣5~20分;

6、餐前检查(包括仪容仪表)未达标的每项扣1分;

7、客走后发现物品损坏的按经理团5份、主管、领班3份、当事员工2份的比例赔偿;

8、回收到吧台和出品部的饮料桶必须保证无垃圾,违者每次扣1分;

9、酒吧大厅未经经理同意不得向客人提供散水和点茶服务,违者每次扣1分,因地域性原因大厅需要向客人免费提供茶水的,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

10、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对讲机没电,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次;

11、客户部、楼面经理手机下午2:30必须开机,违者扣5分/次;

12、因工作疏忽发生问题,对客人造成伤害或让酒吧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负直接责任,并扣5~100分;

3.2.2纪律类

3.2.2.1管理人员会议迟到者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一次扣5分;

3.2.2.2召开管理人员会议(限在包厢召开)时,不允许翘二郎腿,违者一次扣1分,电话响铃一次扣1分,未带笔、笔记本一次扣3分;

3.2.2.3每日的管理人员班前会一周可以请假一次,超过者1次扣5分;

3.2.2.4管理人员会议前应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现没有做好文字准备的,一次扣1分;

3.2.2.5每日上班前,管理人员(仓库主管、音乐主管除外)必须在每日例会本上签字,违者一次扣1分;

3.2.2.6消极怠工,没完成本职工作,扣2~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

3.2.2.7迟到、早退:1至5分钟扣1分,6至10分钟扣2分,11至20分钟扣3分;21至29分钟扣4分;时间超过半小时(含30分钟)者,扣5分,当日无薪,当月无全勤奖,无月度奖金;

3.2.2.8上班带情绪,没有微笑服务、不文明、不礼貌、不周到、讲方言引起客人投诉者扣1~5分;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扣5分;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和营业秩序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9上班时称呼上级需加职称并有礼貌,违者1次扣1~5分;

3.2.2.10上班私带钱币、香烟及通讯器材等私人物品者(餐前检查发现),一律扣3分,下班临检发现的无论价值多少、数额多少一律没收并视情节扣10~200分后开除;

3.2.2.11上班时间员工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用公司电话,违者扣3分/次;

3.2.2.12未经经理同意在客人未点听装饮料、杯装果汁、鸡尾酒(子弹系列)时不允许向客人提供吸管,违者每次扣5~50分;

3.2.2.13吧台不可以私自帮客人寄存物品,违者扣2~10分;

3.2.2.14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者扣1分;员工未经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吧内逗留扣5分;

3.2.2.15上班时大声喧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嬉闹、说方言或粗口的、游荡者(界定时间为10分钟)扣2分;

3.2.2.16营业后期,在岗人员不得有催客离场行为,违者扣5~100分;

3.2.2.17私食宾客(含客剩的)饭菜、饮料、水果、饮品者及收市后剩余的果盘每次扣3分;私用客用设施扣1分;客留物品不上交的每次扣5~100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3.2.2.18上班时间不允许嚼口香糖违者每次扣1分;

3.2.2.19除音乐部员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动dj台和灯控台,违者扣20分/次,严重者予以扣20~100分并开除;

3.2.2.20在酒吧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者扣2分;

3.2.2.21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浪费超过50粒米者一次扣款50元;

3.2.2.22因对顾客不礼貌、评头论足者扣3~10分;

3.2.2.23私收促销员礼品者一次扣3分;

3.2.2.24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2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5私自吃夜宵的每次扣1分;

3.2.2.26私带亲友参观本店设施扣5分;上班时间私自会友者扣5分;

3.2.2.27未经允许私自进场或陪朋友在场内消费的每次扣5分;

3.2.2.28上班时间在服务现场吸烟者扣10分,下班后着工衣做出影响公司形象行为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扣2~100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3.2.2.29上班时倚墙靠物、叉腿抱肩,在宾客面前修剪指甲、掏耳朵、剔牙、伸懒腰、挠头、挖鼻孔、吃零食及不礼貌行为扣1分;带醉态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只可以佩带结婚戒指、耳丁,违者每项扣1分;

3.2.2.30参加酒吧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大扫除等),迟到的扣3分,不到的扣5分;

3.2.2.31管理人员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不制止、不帮助的扣5分,有意包庇隐瞒者予以降级处理,并扣20分;

3.2.2.32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在场内拍照,违者扣5分,严重的扣20~100分并予以开除;

3.2.2.33未经允许员工不可以进入的地方有:仓库、财务部、收银台、吧台、工程部,违者一次扣2分;

3.2.2.34非工作需要在包厢点歌或动用包厢设备的每次扣2分

3.2.2.35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可喝酒,违者每次扣2~10分,特殊情况上报经理处理;

3.2.2.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加扣5~100分并可开除;

3.2.2.36工作不负责或私人因素而损坏设备、工具、各种公司设施,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扣5~10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2.2.37偷窃本店物资、客人或同事的财物者扣50~200分,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3.2.2.38在酒吧内私放易燃、易爆、凶器等危险物品者扣5~20分;

3.2.2.3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的,扣罚100~200分,并予以开除;

3.2.2.40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旷工当日无薪,并加扣200%工资,且无当月全勤奖,并予以开除;

3.2.2.41营私舞弊(有意做单、多收顾客钱财等行为):除追回其款项外,扣罚200分予以开除。部门同区域领班及当班其他员工知情不报的须负连带责任,并视情节扣5~100分,严重者开除;

3.2.2.4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罚200分, 并予以开除;

3.3处罚实行挂扣分制度,具体标准按公司下发的《挂扣分制度》执行,同时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挂扣分制度》见附件

3.4本条例未涉及之违规行为店经理团讨论店最高负责人批准可以视情节扣1一20分,达到开除者扣50—200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员工有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处罚条款处理外,还须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3.5.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责任人赔偿10%-90%;

3.5.2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篇5】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篇6】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篇7】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中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篇8】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

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

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

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

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 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篇9】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员。

需要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备手机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准备手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尾数为1177。申领人领用手机及手机sim卡时需要填写《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底,离职时需按单交接归还。

配备公司电话的业务员,手机套餐可自行选择,每月随工资发放话费50元/月作为报销,超额的费用自付。

1、所有业务员对外开展业务,名片及手机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手机及手机sim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号码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

2、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sim卡退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当面与离职人员核对并在《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字确认,若手机出现否有损坏及欠费等情况需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篇10】2023年管理规章制度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本文来源:https://www.gxhmny.com/shiyongwen/131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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