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五篇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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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

  区纪委: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2.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篇2】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篇3】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

  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突出强调了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号召全党要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既是我们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教材,更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一、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内涵丰富,辩证统一

  1、党性修养的深刻内涵。“党性”是马列主义学说的根本范畴。从理论上说,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其它政党的一个特性。共产党的党性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集中的表现,是无产者本质的表现,是党的世界观、政治理想和人生理念的集中体现。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斗争中,在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困难挑战时,突出强调党性修养,不仅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更有着眼新的形势要求、立足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现状的鲜明针对性。“修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我们的道德文化特别强调“修已安人”、“推已及人”。孟子曾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一个修养的问题。曾子也讲“吾一日三省吾身”,讲的也是个人修养的问题。如何加强修养,如何在层次上提高,更加让自己能够让人觉得落落大方,具有品味,这都是修养的一个表现。

  2、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源与流的统一。党性与党风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反映党性。我们经常讲,要从源头上惩治预防x。源头在哪里?就在于党性。x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角度提出构筑拒腐防变的能力,这是思想上的升华和认识上的深化,抓住了根本,溯及了源头。只有正本清源,才能源远流长。

  3、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内与外的统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党性是党风的内在依据,党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纯洁则党风端正,党性不纯则党风不正。“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我们一些优秀党员领导干部面对x不为所动,根本是源于党性的坚定;然而一些x分子,x面前趋之若鹜,根子是由于党性的丧失。

  二、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非常迫切

  1、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当前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看到有利条件,增强信心;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形势的严峻性,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对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消极x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有所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斗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消极x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全面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反x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x。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始终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

  2、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总的看,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现在有些党员干部不能说能力不强,但政治上不坚定,道德上不高尚,行为上不自律,这样的干部,群众并不认可。公权在握,能否清醒,关键看党性。党性强的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许多党员干部犯错误,缘于放松了党性锻炼。必须加强党员党性教育,促使广大干部在各种风浪和x面前经得起考验,切实做到表里如一、言行如一、始终如一。党员干部作风与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丰富党员党性修养的内涵,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必将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3、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永恒课题。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多重严峻考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青年领导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的锻炼,存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足的情况。因此,要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作风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x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往往是助长消极x的因素。只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x现象的发生,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4、切实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最根本要求,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立场观点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否正确对待科学发展观,是否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科学性的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性的问题,即我们能否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的领导工作中,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重大政治问题,这尤其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我们只有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才能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自觉纠正背离科学发展的观念和做法,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强化“四种意识”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看人主要看素质。素质是内在的,怎么看出来?通过言行和形象。所以人们常说内炼素质,外树形象。党的风气和党员的党性修养也是互为表里的。要使党的风气、党的事业、党的形象能够得到老百姓的良好评价,对我们每个党员来说,就要结合岗位要求加强党性修养。

  1、强化宗旨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x、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力,生产力、市场力、消费力、文化力、民心力,民心力无形而巨大。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这样的清醒:最可亲、可敬、可怜、可畏的人是人民群众。群众最可亲是因为他们勤劳朴实、忠信敦厚;群众最可敬是因为他们是财富的创造者,实践的主体,真正的衣食父母;群众最可怜是因为相对讲他们的劳动条件差一些,生活质量低一些,社会保障少一些,许多人属于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群众最可畏是因为在他们当中蕴藏着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能量,“水可载舟,亦能覆舟”,“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心系群众如鱼得水,脱离群众似树断根。现在有的党员干部不是在密切联系群众,而是在密切隔开群众,热衷于与国际接轨,而忽略了与群众接轨。得民心者昌,失民心者亡。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天职,共产党人要以民为本,靠民作为,要强化民生意识和民生责任,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

  2、强化务实意识。说是做的仆人,做是说的主人。假如不去实践,那么即使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也只不过是多些浮华而已。x讲要“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这“六实”,才会有科学发展。贴进大地,才能听到自然的声音,要尊重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切实做到调查不够不决策,条件不备不行动。“艺术家撒谎可恶,科学家撒谎可恨,政治家撒谎可怕。”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讲真话、听真话、不说大话、夸海口、提虚劲,言出必践,有诺必现。“宁可慢些,不要太急而出错误;宁可笨些,不要太巧而败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把坚持的道路搞清楚,把前进的方向搞清楚,把工作的目的搞清楚,把发展的要求搞清楚,少做虚工、少做废工、少做窝工,这是实实在在的党性修养、实实在在的的党风廉政建设。

  3、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无论是当领导、当下属,还是当丈夫、当妻子、当儿女,都要讲责任。一个人没有责任心,就会被人看不起,是无法立足于世的。当领导没有责任心,下属看不起你;当下属没有责任心,领导瞧不上你。因此说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意识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责任意识强,就会在其位、谋取其政、行其权、负其责。相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就很难到位甚至缺位。这两年我国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故,往往与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任直接相关。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每个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牢记肩负的重任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不辜负党的嘱托和人民的期待。

  4、强化廉洁意识。党员干部要有所作为,必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但是一定不能走邪线、不能踩底线、不能触红线。这话浅白得一马平川,深奥得幽不见底,是活到老学到老都应记住的醒世之言。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廉与德、能、勤、绩的关系就好比“1”和“0”的关系,一旦廉洁出了问题,一切都会否定。“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所有的问题不必强调客观理由,关键是自己的问题,自己腐烂了,才会虫生。“道士要钱,背脊朝天。”“道士”以“道”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时,自然会看到淡名利,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脊梁比山梁还要直。当“道士”转而求钱的时候,不得不向金钱弯腰,一味卑躬屈膝,尽显贪求身外之物者的屈辱。堪与“道士”相似的是那些表面庄严神圣的贪官,当他们不择手段捞取不义之财时,其人格的尊严早已被摔得粉碎。“无欲则刚”,“不可收买,是的政治美德”。保持清正廉洁,重在防微杜渐,贵在自我修养。党员干部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往考验,强化廉洁意识,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

【篇4】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以十八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20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局属各科室签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下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把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增强了局属各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起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小组学习计划》,狠抓学习“三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由党员领导分别集中领学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挤出空余时间抓紧自学,促进全员学习质量。二是文字学习与事迹讲座相结合。积极参与全县的讲座交流等活动,在局内部传达学习精神。局支部组织学习以“先进典型引路、争做优秀干部”为主题的学习课题。通过这样立体的学习深化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动力,激发了学习积极性。三是定期开展廉政约谈。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与各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面对面的约谈,倾听基层声音,掌握思想动态,加强廉政教育。在全局形成学廉、倡廉、履廉的氛围。

  三、践行群众路线,转作风,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为践行群众路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请假、考勤、签到等日常工作制度,规定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及配备的制度。实行办公室统一派车制,提高用车效率,公务车辆定点存放、保养维修,杜绝公车私驾等违规行为;规定各项公务接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杜绝铺张浪费,按程序上报备要客来访报告单。

  二是进一步深化首问负责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强化厉行节约,全面推进廉政建设,把思想和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上,践行群众路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

  四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了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二)纠建并举,狠抓行风建设。

  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狠抓党风廉政纠风责任制,与局属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树立建设系统良好形象;积极听取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了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行动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加强督查,促进工作成效

  制定了《20x—20x年惩治和预防x体系实施方案》,并进行责任分解,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检查,促进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局领导班子的监督。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实施、干部任免及调配等集体决策,都做到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纪检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效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把效能考核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干部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将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工作绩效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是加强作风纪律督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人员的在岗情况、业务办理情况、日常的规范执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名工作人员给予告诫处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城乡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措施,并切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依法加强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四)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今年我局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在“一书两证”办理、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全面公开。重点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情况责任落实,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了党务公开。同时纪检组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会员卡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县委书记、县长信箱转办及x、政协转办的提案等信访案件,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对于群众上访事件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截至目前,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矛盾排查件共计200余件(次);办理县x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排除了各类维稳隐患。全年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篇5】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家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固然有其自身修养不够、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观因素,但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责任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而责任内容需要通过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观念淡薄的状况。特别是那些主抓经济工作的行政干部、业务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不大,过度地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务正业”之嫌,忽视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归结起来有四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已无关,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从正面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而是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心中无数,因而“不会抓”。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软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都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二、责任主体落实“疲软”。主要在三个环节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乏全过程的监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开发区作为组织协调的纪检监察力量比较单薄,难以保证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三、主体责任追究“虚浮”。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说,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从主观方面说,原则性不强,查处过宽,导致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但相比较而言,主观方面的原则性不强,斗争性较差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认定某一不良后果为何地、何人、何时所为,难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尤其是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问题。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同志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自觉地担负起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负起总揽的责任。从整体上做出反腐败斗争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负起决策的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查处;三是负起协调的责任。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还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警示教育,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进而在整体上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要使领导干部意识到,并非自身没事就没事,作为领导,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这样就可以促使其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管好下属、亲属和家属。在追究领导责任时,特别是那些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除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外,班子集体也要总结经验教训,并承担责任。

  三、强化考核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涵盖内容十分广泛,要保证对责任主体责任制考核的真实全面,就必须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对程序进行规范。在内容上,要确保“三个突出”:突出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为保证检查考核的真实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评议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别是检查制度,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要求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是否违规干预插手自己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收受好处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强化追究程序。责任追究首先由党的领导班子决定。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谁去追究,应根据追究的形式、内容来决定。追究的内容属于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负责实施。需要动用组织措施,免职或调整其职务的,要根据党委的意图,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实施追究;需要动用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究;需要动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实施追究。责任追究的内容不外乎党纪、政纪、法纪、组织等手段,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根据追究后的效果如何来决定。要依据错误事实,分清层次,实事求是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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